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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公路上還是小區道路上車子越來越多,有的老小區關于車位有兩大糾結:車停不下咋辦?錢去哪了?日前,《昆明市物業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辦法”)公布,征求各界意見。辦法規定,業主應當按約定支付物業服務企業車位管理服務費用,收取的車位費用歸全體業主共同所有。
業主可提議罷免業主委員會委員
辦法規定,物業管理區域面積較大或者人數較多的,可以采取推選樓棟或者單元代表的方式召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
符合成立業主大會的物業管理區域,由該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總人數30%以上的業主向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成立業主大會的書面申請。
收到書面申請60日內,指導和協助業主成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
籌備組成員人數應為單數,其中業主所占比例不得低于籌備組總人數的50%。籌備組組長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派員擔任。
20%以上業主提議罷免業主委員會委員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在收到申請后10日內,應當書面通知業主委員會在30日內召開業主大會,對是否罷免做出表決決定。業主委員會未按規定時限組織召開的,可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召開。
小區增建車庫要大多數業主同意
停車問題在辦法中有了詳細規定,比如車庫(位)應當以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在優先滿足業主需要的前提下有空余的,可以臨時出租給物業管理區域外的單位或者個人。
鼓勵開發建設單位將自持的閑置機動車庫(位)有償提供給小區業主使用。利用物業共有部分設置車位的,應當經該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1/2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1/2以上的業主同意,并經相關部門批準。收取的車位費用歸全體業主共同所有,業主應當按約定支付物業服務企業車位管理服務費用。
“車位管理費屬于公共收益,可作為兩方面的用途,首先是作為小區維修資金的補充,另外,還可以由業主大會決定其用途,比如年度小區晚會活動經費等。”昆明市物業管理協會秘書長唐曉林說,這筆費用還可以提取一定比例作為物業公司的車位管理服務報酬,具體比例由物業公司和業主大會協商,整體車位管理服務費用使用去向應公開。
辦法還規定,車庫(位)嚴重不足的,經20%以上業主提議,可召開業主大會。經該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在不占用城鎮公共道路、公共綠地等市政設施及公共配套設施的前提下,經政府相關部門批準后,可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增建車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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